2024年湖北產假休多少天
湖北產假新規定是158天,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以外,額外增加的產假由原來的30天調整為60天,另外,如果有難產情況的話,還會再增加15天產假,如果有生育多胞胎的情況的話,每多生育1個就增加15天產假,所以產婦休產假的時間可能會有一定的差異。
11月26日,湖北省決定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審批、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完善配套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在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方面,新修改的條例完善了生育休假制度,規定了產假、護理假、育兒假、婚假等政策,并且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女職工的產假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懷孕未滿12周流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指定醫療機構的證明和其他相關規定,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的產假。
(二)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
(三)懷孕28周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視為正常分娩。
(四)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條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應給予其以下勞動保護:
(一)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及孕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
(二)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按規定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有額定工作量的,應相應扣減其工作量。
(三)不得安排懷孕28周以上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四)懷孕28周以上的女職工,不能勝任原勞動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可每天給予其1小時工間休息,視為勞動時間,有額定工作量的,并相應扣減其工作量;經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該職工原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休息期間的福利待遇和晉級、評獎不因此而受影響。
男性陪產假增加至15天。
因為護理假需要一次性休完,所以男性要根據女性的生產情況來進行休假,但請護理假的時間并沒有一個明確規定,不少準爸爸都是在妻子生產前后開始休,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護理假是不可以順延的,包括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所以要合理安排好休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