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自古以來就是做好官的標志,總是受到老百姓的愛戴。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反腐倡廉的故事,歡迎閱讀。
在東漢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這年秋天,全國有32個郡和封國發生了蝗災,接著是黃河泛濫,逃難的百姓達數十萬戶。而位于黃河之北的冀州,災情尤為嚴重。危難之際,朝廷委任侍御史朱穆為冀州刺史。朱穆嫉惡如仇,渾身是膽,早已聞名天下。冀州各縣縣令聞風喪膽,在朱穆剛渡過黃河時,四十多個縣官丟下官印,拔腿跑掉了。朱穆到任后,救災、反腐“兩手抓”兩手都很硬,他上奏彈劾貪官,有的自知在劫難逃,便在家中懸梁自盡了(《資治通鑒》卷53)。朱穆可謂是腐敗分子的“克星”。
在唐代宗大歷十四年(公元770)。代宗這年五月駕崩,德宗繼位。代宗特別寵愛宦官,宦官出使各地,他默許甚至鼓勵他們收受錢財,最后愈演愈烈,宦官所經州縣,當地均發公文“與賦稅同”,讓百姓繳納賄賂宦官的錢財,閹豎每次都是“重載而歸”。唐德宗上任后,一反老爹的態度,嚴令宦官出使收受賄賂,違者重懲。然而,宦官們以為新帝不過例行公事喊喊而已,故仍照收不誤。這年六月,德宗派遣宦官邵光超,代表朝廷赴蔡州慰問、賞賜刺史李希烈。李重禮贈送邵閹,有奴仆、馬匹及七百匹細絹和二百斤黃茗。德宗聞后大怒,“杖光超六十而流之”。打了六十大棍,然后流放。出使途中的閹人知道后,嚇得把收受的財物都扔到了山谷中,之后“雖與之,莫敢收”( 《資治通鑒》卷225)。
發生在美國。1973年,“水門案”爆發,總統尼克松為了掩蓋真相,急需一百萬美元的“封口費”,以確保水門案犯“守口如瓶”。白宮班子當時的年度預算高于七千萬美元,作為堂堂總統,區區一百萬,還不是小菜一碟。若放在咱這里,恐怕一個七品縣令就把它搞定了。然而錯了,尼克松根本不敢“批條子”染指那七千萬,只好秘令一個親信去找人湊錢,懾于法律此人在法庭上都交待了,這也是“水門事件”最后上升為大案要案的原因之一。原來,美國的憲政體制在設計之初,就把總統的行政權和“錢袋權”分割開了。那七千萬你可以用,但最終要受國會審計部門的嚴格審計和監督,用錯了地方那可是要“吃不了兜著走”。因此,尼克松絕對不敢拿公款去干壞事(中國法制出版社、任東來《美國憲政歷程第22案》)。
這三個故事都很有“特色”,均道出了反腐敗所必須具備的“要素”。第一個告訴人們,反腐敗必須選好“紀委書記”,而這“書記”又必須具備兩點:一是自身比鐵硬;二是視腐敗如寇仇。朱穆正是這樣一位“紀委書記”,他活了64歲,晚年官至尚書,一生“祿仕數十年,蔬食布衣,家無余財”。朱穆性格剛烈,與貪官污吏誓不兩立,他見到貪官,就像孫悟空見到了妖怪一樣,兩眼噴火,必欲除之方罷休。貪官為什么那么怕朱穆,道理正在這里。假如刺史不是朱穆而是一個奸佞、滑頭或“好好先生”,冀州的“反腐倡廉”是個啥局面,我想就不用多說了。
中間一個告訴人們,反腐敗必須動真格,不能靠作秀,不能停留在指示和會議上,不能把棒子高高舉起而輕輕放下,應該真打、重打,嚴懲之下必有怯夫。只有讓腐敗分子感到腐敗的結果是身敗名裂、家破人亡時,他們才不去伸手,頭腦才會清醒。正是唐德宗對邵光超的毫不留情,才使反腐生威,收到了“殺一儆百”的效果,多年的弊政“鐵帚”一掃而光。
最后一個告訴人們,制度是遏制腐敗的根本,核心是用權力制約權力,誰都沒有無限權力,“螳螂捕蟬,豈知黃雀在后”,誰的權力后面都有一只甚至幾只“黃雀”在盯著,讓人不敢貪,無法貪,貪了“必被捉”。相比之下,選好“紀委書記”也好,“杖六十而流之”也罷,都帶有濃厚的人治色彩,都有極大的隨機性和偶然性,政策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的可能性很大。中國歷史上,歷代都不乏朱穆式的人物,但結果卻是歷代貪官污吏成群結隊,而“朱穆”的結局也多是以悲劇收場,朱刺史最后就是被朝中的惡閹迫害致死的。制度是反腐為基,輔之以選好人、動真格等手段,應是反腐敗的正道和大道。